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本市补充出台了《关于对〈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在2月13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陆晓播介绍了相关情况。
通知明确了看护群体。需要在家看护的未成年子女,是指在疫情防控期间,因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迟开学的孩子们。同时,细化了请假看护的方式,对于职工来说,要遵守企业的请假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安排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在家办公,也可以安排职工采取错时、弹性工作制等灵活方式提供劳动,还可以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