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稳定就业岗位、减轻企业负担,是当前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在2月13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陆晓播表示,对于2月12日被自动扣缴社保费的企业,可以于2月17日起申请退费。
近几天来,市人社局陆续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拿出了援企稳岗的一系列真招实招硬招。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和技能培训补贴,帮助部分中小微企业救急,渡过难关。
另外,将所有参保企业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延长缴费至7月底。但是在2月12日,北京企业的银行账户自动扣缴了社保费,对此,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陆晓播解释,企业1月、2月应缴纳的社保费征收期限可以延长到3月底,也就是说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按时缴纳或者延期到3月底交都可以。
对于已经自动扣费的企业,如果企业需要退费,可以在2月17日后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平台,点击新开设的“我要申请退回缴费”通道,即可退回参保单位账户。陆晓播表示,3月不再自动扣缴企业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