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战疫情
3上一版  下一版4
 
全市工会系统已累计投入防控专项资金1.37亿元
工会心理援助热线全天候为职工服务
“温暖武汉”项目已募集善款1118万元
一对一心理疏导帮职工解心疾增亲情
工会慰问品送进防控一线
顺义工会慰问防疫一线医务工作者
市直机关工会设立防控专项资金
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直机关工会设立防控专项资金
支持机关各级工会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工作
 

本报讯 (记者 白莹) 2月4日,记者从市直机关工会了解到,市直机关工会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并印发《关于拨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各单位工会账户,支持机关各级工会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工作。

《通知》明确拨付原则。专项资金的拨付金额本着向疫情发生以来直接承担防控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机关单位倾斜,并充分考虑普遍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原则,拨付至各单位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

《通知》明确拨付标准。在调研了解市直机关单位参与防控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两大类6档拨付标准,共计500余万元。

《通知》明确使用范围。防控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必需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用于本单位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不能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主要用于购买慰问品或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通知》明确使用管理要求。防控专项资金要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防控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使用,按照工会隶属关系,做好本单位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物资的发放标准由各单位工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疫情解除后要及时反馈防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市直机关工会将在2020年全覆盖审计工作中对防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