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白莹) 2月4日,记者从市直机关工会了解到,市直机关工会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并印发《关于拨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各单位工会账户,支持机关各级工会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工作。
《通知》明确拨付原则。专项资金的拨付金额本着向疫情发生以来直接承担防控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机关单位倾斜,并充分考虑普遍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原则,拨付至各单位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
《通知》明确拨付标准。在调研了解市直机关单位参与防控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两大类6档拨付标准,共计500余万元。
《通知》明确使用范围。防控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必需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用于本单位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不能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主要用于购买慰问品或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通知》明确使用管理要求。防控专项资金要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防控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使用,按照工会隶属关系,做好本单位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物资的发放标准由各单位工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疫情解除后要及时反馈防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市直机关工会将在2020年全覆盖审计工作中对防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