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解冻”低温津贴期待更多硬举措
春节“反向红包”折射感恩意识
“限塑令” 要全方位实施
春节被唠叨 是值得珍惜的幸福
变相涨价
让职工过个文化年
治理教育APP乱象 需要形成合力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篇4 2020年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解冻”低温津贴期待更多硬举措

 

“解冻”低温津贴离不开硬举措。从劳动关系双方看,于劳动者,有必要熟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低温津贴不发放的,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管理者反映,更或者向工会等进行反映以伸张自身权利。于用人单位,应认识到落实好低温津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更有利于事业的发展,所以津贴该落实的一定要落实。

近期,上海市总工会就建立低温津贴制度开展线上调查,共有7000多名职工参与。数据显示,84%的受访职工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83%的受访职工认为室内温度低于5摄氏度、气温较低时,所有室外岗位都应该发放低温津贴,90%以上的受访职工认为上海应建立低温津贴制度。(1月20日《工人日报》)

7000多名职工84%的受访职工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这样的低温津贴知晓率并非个别现象,也就不难想象低温津贴落实率。这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低温津贴沦为“纸上福利”。即便是“低温津贴只是在《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及,尚无国家标准”是事实,但地方上也有着低温津贴相关规定,于此,增强低温津贴落实率十分必要。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低温”被列为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即为低温作业。

上述都是劳动者享受低温津贴的法规依据。而低温津贴落实难,很大程度上在于三点,一是用工主体认识不到落实低温津贴是法定之责;二是劳动用工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了用工单位落实相关规定不利;三是劳动者对自己的权益不甚了解,甚至存在维权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些均为低温津贴不落实埋下了伏笔,更直接侵害了劳动者权益。

“解冻”低温津贴离不开硬举措。制度保障是基础。在新近召开的上海市两会上,相关人士就建议尽快建立上海市低温津贴制度,应对执行主体、发放对象、发放条件、发放数额、发放时间、发放形式等作出相应规定,并参照高温津贴制定和调整的做法,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商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其实这很有必要,且具有推广价值。

同样,劳动监管执法也不能缺位。比如,劳动监管部门在低温季节要多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低温津贴发放;各级工会,一方面有必要做好低温津贴相关权益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不妨将低温津贴发放纳入工资集体协商渠道,以更好地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另外,更期待高寒天气下职工室外作业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法规的出台。

从劳动关系双方看,于劳动者,有必要熟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低温津贴不发放的,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管理者反映,更或者向工会等进行反映以伸张自身权利。于用人单位,应认识到落实好低温津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更有利于事业的发展,所以津贴该落实的一定要落实,而且在冬季寒冷作业场所提供防寒采暖设备,这也是道义所在。

□杨李喆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