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人物
3上一版  下一版4
 
爱国情 奋斗者
破解劳动争议案后的重重谜局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兴法院开发区法庭毛希彤法官:
破解劳动争议案后的重重谜局

 

女孩入职不到一个月,就在下班路上遭遇车祸,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明细,公司又不认账,如何认定为工亡?有光鲜背景的会计师因简历不实被辞,单位是否有理?一枚小小的公章,连用章单位都承认是真,但法官却看出是伪造的,这如何辨别呢?1984年出生的大兴法院开发区法庭毛希彤法官入职以来,审理了2000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解决过不少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疑难杂症”。

当场进行法庭调查,破解“死无对证”谜局

有一句话叫“死无对证”,在毛希彤的审理的案件中就有这样一起案子。2015年5月的一天,22岁的小张在亦庄开发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小张的母亲黄某从家乡赶到北京处理女儿的后事。之后,她起诉了一家瑜伽美容店,要求法院确认女儿小张是这家店的员工。如果小张是在下班路上发生的车祸,根据法律属于工伤,应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拿到案件,我就有点犯愁。黄某没有找到小张的劳动合同。小张入职时间短,工资发放不规范,找不到工资明细。瑜伽店也否认小张是其员工。可是,小张的微信里有穿着瑜伽店工服的照片,朋友圈还有工作地点的场景。”毛希彤说,他当时看到小张的遗物中有一张门禁卡和几把柜子的钥匙,心里有了主意。

开庭后,黄某提出有照片、视频为证,小张生前曾穿着瑜伽店工服替店里发放传单,日常工作是瑜伽店店长张某安排的。瑜伽店表示,张某只是瑜伽店老板之子的女友,也不是该店的员工。小张只是张某私人雇佣过来发传单的,与瑜伽店没有关系。正当双方各执己见之时,毛希彤宣布休庭,要求双方上交手机,“现在进行现场勘查。你们双方跟本庭去现场看一下。”

毛希彤带着原被告双方来到瑜伽店所在的小区门口。这是一个高档封闭小区,小区的铁门需要门禁卡才能打开,小张遗物中的门禁卡果然能打开这扇大门。瑜伽店的灯箱与小张手机上的图片不同,小张的钥匙也打不开更衣室的柜子了。但是店面和更衣室的布置,与小张手机里的照片全都一样,小张的更衣柜钥匙与员工更衣柜钥匙式样也是一样的。员工餐厅所使用的餐具,与小张微信中的一张图片上的餐具一样,连上面的小小标志都是相同的。“一个非员工,穿着你们的工服,发着印有你们店电话的传单,在你们员工餐厅就餐,手里有你们的门禁卡,能出入你们员工更衣室和店面……你跟我解释一下,她是什么身份?”毛希彤质问瑜伽店一方的当事人,对方支支吾吾没有明确回答。从小区出来时,毛希彤和助理走过小区垃圾桶时发现,一个破碎的灯箱被扔在垃圾堆里,就是小张手机上的瑜伽店灯箱,一看就是最近刚拆下来的。

最终,毛希彤结合小张生前的照片、微信留言、工作笔记、视频等内容认定小张曾与瑜伽店存在劳动关系。事后,黄某的律师跟毛希彤打来电话表示感谢:“黄某是单身母亲,一手把孩子带大,没想到女儿被肇事司机给撞死了。对方被刑事处罚没有赔偿能力。您这个判决给了她不少安慰!”

捕捉蛛丝马迹,拆穿“真证明假公章”骗局

工作多年,毛希彤法官最唏嘘的就是案件当事人“司法诚信”的缺失,“上了法庭不说实话,最让法官头疼。”毛希彤法官就因证据造假,对一家企业进行了罚款。

这是一起清洁工要求加班工资的案件。清洁工被劳务派遣公司派给客户单位进行保洁工作。清洁工认为自己有周末加班的情况,应该结算加班费,但是派遣公司答辩称,客户周末都不上班,不需要保洁。清洁工说,客户单位经常周末加班,“尤其是客户大规模加工的时候,我们保洁都得全天上班。”

为了证明客户单位没有加班,派遣公司出具了客户单位加盖公章的两份证明,一份的内容为,某某职工在本单位进行保洁,是某劳动派遣公司派来的;另一份的证明内容为,我单位在某保洁在职期间没有加班。“一开始,拿到这份证明我也觉得有点奇怪。这两份证明的措辞不合常理。如果为了证明没有加班,开一张就够了,第一份证明显然多余。”毛希彤拿着两张证明对比了公章,这两个公章样式一致。虽然证据看不出问题,毛希彤依然没有轻易放过这一细节,他联系了出具证明的客户的单位,果然客户单位答复:只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是某某职工在本单位进行保洁,没有出过第二份不加班的证明。“可是您单位给第二份证明盖了公章啊!这两份证明的公章一致。”毛希彤问客户单位。客户单位也糊涂了,怎么回事儿呢?

客户单位带着公司的公章、用印记录与毛希彤见了面,一对比真公章,假公章立即现了原形。原来,派遣公司拿到客户单位的第一份证明之后,用假公章制作了第二份虚假证明,作为本案关键证据。为了应付法庭将两份证明的公章进行对比,他们用假公章又制作了第一份证明,用真证明加盖假公章的方式,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

查明真相之后,毛希彤一方面支持了保洁员部分加班费请求,并对出具虚假证据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十万元罚款。法庭上,毛希彤向劳务派遣公司宣布了处罚决定后问道,“你公司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还有什么问题吗?”对方公司代理人答:“我只有一个问题,哪儿交罚款?”

有理有据,撕开碰瓷高管的“面具”

去年,毛希彤法官接到了这样一起高管被用人单位怀疑是“职业碰瓷”的案件。有着“澳洲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等光鲜头衔的蒋某是高级财务人员,但是他入职之后却屡屡犯低级错误。公司一调查,蒋某几乎与其工作过的用人单位均发生过诉讼,公司怀疑蒋某“找工作的目的不纯”。公司还发现,蒋某提供的简历里称自己在某创业板上市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整整一年的时间,然而根据该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的信息,蒋某只担任过四个月的财务总监职务。在蒋某入职两个月后,公司以“在入职人员信息登记表中工作情况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为由,通知蒋某解除劳动合同。蒋某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每个月试用期24000余元和转正后29000余元的标准发放工资。

在仲裁阶段,蒋某败诉。然而到了起诉阶段,蒋某拿出了一份关键证据——一份劳动合同变更确认书。而这份劳动合同变更确认将蒋某的试用期由原3个月变更为1个月。如果劳动合同变更有效,那么蒋某被解除合同时,就不是试用期员工,单位就不能单纯以考核不合格解聘。

法庭上,公司承认公章为真,但是坚决否认有过劳动合同变更一事。毛希彤法官当庭要求公司提交公章使用手账。公司很快将厚厚的一本印鉴领用登记表提交给法庭,记录中果然没有劳动合同变更书的用章记录。“如果我给公司很长时间准备,就有伪造的时间。但是我当时就要,公司马上拿过来的,伪造的可能性不大。另外,记录本很厚,记录的笔体、用笔都不一样,一看就知道是真实的。”毛希彤法官分析说。再反观蒋某提供的这份“劳动合同变更书”,不仅公章没有盖在时间上,而且文字之间还有矛盾。“合同变更书是以‘尊敬的蒋某先生’开头的,但是行文中的个别语句又以蒋某为第一人称,行文很乱。”毛希彤说。

最终法院判决不认可劳动合同变更确认书的内容,驳回了蒋某的诉求。

在法院工作的9年时间里,毛希彤法官一直从事劳动争议审判,曾经审理过著名的诺基亚德国高管泄密遭解雇一案,也审理过无数个普通职工要加班费、确认劳动关系的“小案”。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众多,用人规范的企业一旦发生纠纷,就是矛盾尖锐、无法调和的案件;小企业发生纠纷,职工取证难、举证难,每一个案件都得动点脑子,有时候当法官不仅要辨明是非,还要查明真相。不仅以理服人,还要维护司法公正。”毛希彤法官说。

□本报记者 李婧 文/摄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