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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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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12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九部门: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工会组织对维护本单位职工带薪休假权益负主要责任
 

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

《意见》明确,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工会组织对维护本单位职工带薪休假权益负主要责任,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事项,定期向本单位职工进行报告和说明。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鼓励进行错峰旅游,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优先考虑子女上学的职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引导职工家庭在适宜出行季节带薪休假。加强用人单位休假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岗位AB角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保障制度。

(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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