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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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缺证据 员工索赔不成被判退款3万
年假不休,过期作废?
对12万元玉器放弃保价 只能按照约定运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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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1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12万元玉器放弃保价 只能按照约定运费赔偿

 

编辑同志:

一个月前,我委托一家物流公司托运一台价值12万元的玉器回家。物流公司提供的格式托运单写明:“托运人必须为所托运的货物办理保险或委托物流公司办理保险,托运人既未自行办理保险又未委托物流公司代办保险的,如有货物损坏或灭失,物流公司按本托运单收到的运费5倍赔偿”。

这些字体被加粗且有下划线。我考虑到运送地点较近,加之之前多次托运都没有出现过问题,遂假称只是仿制品,既未自行办理保险,也未委托物流公司代办保险。不料,玉器却在运输途中严重损毁。面对我全额赔偿损失的要求,物流公司却只愿意赔偿5倍的运费。

请问:物流公司真的能以“白菜价”给予赔偿吗?

读者:赵怡珍

赵怡珍读者:

物流公司的处理是对的。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本案中,物流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确有免除自己责任、排除你主要权利之嫌,似乎其的确应当按实价赔偿,其实不然:

一方面,物流公司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即在托运单已经就保价条款以足以引起注意的粗体字并以下划线的方式,提醒顾客注意。

另一方面,你已经进行自主选择。

托运单中保价条款包含两重意思:托运人有权选择是否对货物投保。若托运人不选择投保,则视为托运人选择了“如有货物损坏或灭失,物流公司按本托运单收到的运费5倍赔偿”;若托运人选择投保,则物流公司应当据实赔偿。在此情况下,选择权完全在于顾客。同样,你也完全可以选择投保或不投保,你基于“运送地点较近,加之之前多次托运都没有出现问题”而没有投保,完全是在已经知道风险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虽然属心存侥幸,但不能否定你的真实意愿。

再者,尽管实际损失与5倍运费之间相距很大,但运输存在风险,保价与非保价的费用交付、赔偿后果也存在风险。物流公司提供的选择方案,恰恰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你明知托运的货物价值,却不选择保价条款,自然应当承担风险。更何况《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颜东岳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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