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昨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商务局召开北京市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新一轮开放措施共9条,涵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五个领域。据了解,涉及的法规规章已调整到位,为相关开放措施落地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
据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梅英介绍,此次《批复》调规涉及《旅行社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6部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有关规定。
其中,涉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条,调整《旅行社条例》中有关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的准入限制性规定。允许在京设立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湾地区除外),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出境旅游市场的旅游产品供给,更好的满足市民需求。
在卫生和社会工作领域,调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此前,因外商不是中国公民,无法作为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登记。此项开放措施实施后,在北京将允许外商以捐资形式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有利于激发外国资本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以来,有力促进了首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前三季度,北京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2.8%,比试点前的2014年提高4.9个百分点;今年1-10月,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27.6亿美元,占全市的94.8%,占全市比重比2018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