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北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设定的证明全部取消。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了解到,第五批清理证明后,本市累计取消证明277项,精简比例84%。其中,明确由政府部门开具的证明从原来的57项,减至保留10项;由外国、外地、军队开具的证明从原来20项,减至保留9项;由银行、会计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开具的证明从原来30项,减至保留11项;由用人单位、产权人等开具证明从原来的18项,减至保留4项。
据了解,经过前4批清理,市级证明从314项清理为61项,共取消253项。今年,进一步对市级保留的61项证明进行研究清理。清理的61项市级证明中,直接取消本市设定的证明10项,主要涉及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等4个部门。
今年,开展了电、气和有线电视领域的证明清理,共有14项证明,涉及北京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市液化气公司和歌华有线公司。证明取消后,有的事项直接办理,有的改为申请人提交相关证件、凭证,信息共享,有的由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核验等方式办理。
由基层开具的证明从原来的203项,减少至17项,累计取消186项,精简比例为92%。其中,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由原来的72项,减少至保留4项;社保所由原来的20项,减少至保留1项;派出所由原来的33项,减少至保留9项;居(村)委会由原来的78项,减少至保留3项。这3项证明分别是:一是申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需提交由居(村)委会开具的农民身份证明;二是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居(村)委会开具的指定监护人代办的监护关系证明;三是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交的由居(村)委会开具的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据介绍,下一步,本市将持续加大减证便民力度,进一步扩大证明清理范围。一是全面梳理研究银行系统要求基层社区开具的各类证明;二是清理本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营利机构等社会组织要求开具的各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