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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市场监管局 四项措施落实粮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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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1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 四项措施落实粮食安全工作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多项举措对粮食加工、销售环节以及成品粮储存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生产企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一、网点约谈。约谈粮食经营者,要求其保证粮食存储的条件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发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二、专项检查。对粮食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涉及食品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存储条件、检验报告等内容。

三、监管与培训结合。指导粮食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开展经营,强化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四、监管与抽验结合。建立检测室,配备单光子检测仪、量子检测仪、手持快速检测仪等设备,日常积极开展食品快检工作。

主要涉及农残快速检测、肉类快速检测、甲醛快速检测等。

下一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强化粮食质量监管为突破,继续加强检查和督导力度,不断提升粮食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准和服务化职能。

(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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