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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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一线应成为工会机关干部的“必修课”
“无人模式”经济值得尝试
治理“大处方” 需要对症下药
为何“难讲真话”
老年大学“一座难求” 呼唤完善养老服务
破解商品过度包装 需多方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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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大处方” 需要对症下药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30个试点城市名单,涵盖了4个直辖市和26个地级市。同时列出时间表,2020年模拟运行该付费方式,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按照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对DRG付费的解释,它将压缩检查治疗中的水分,有效减少“大处方”“多检查”,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医疗支出,使参保者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就医满意度。(11月12日 《工人日报》)

近些年,“看病贵”一直是民众热议话题,其中,过度医疗无疑是重要推手之一。

“大处方”的表征是“小病大治”“大病豪治”,这无疑导致患者的医疗费成倍增加,甚至出现“天文数字”的医疗费用。如此,不仅损害了广大患者利益,给身心处于痛苦中的患者增加重负不堪的经济负担,同时,少数医务人员靠“过度医疗”牟取不当利益的“劣行”也严重败坏了整个医务界形象,让那些“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兢兢业业为患者服务的医务工作者也为此一起蒙羞。

勿庸讳言,根治“过度医疗”是事关广大患者切身利益的医疗热点难点问题,以往的“常用药”已经很难奏效,亟需有关主管部门开动脑筋、集思广益,积极探寻能够击中命门的“治疗方案”。相比之下,浙江省在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过程中,应按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和实际资源消耗水平等进行病种分组。推行按病种(病组)付费是一种定额付费,好处是先定下患者需要支付的总费用,从而倒逼医生主动控制过度医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当然,若想治理“大处方”政策行之有效,还必须辅之于一整套必备的强制约束措施。如果仅满足于“一般化”措施,是很难真正达到“替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目的。□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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