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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盘点旅游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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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季度旅游市场纠纷增加
中消协盘点旅游消费陷阱

 

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旅游市场也持续升温,外出旅游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休闲方式。与此同时,旅游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加。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出行购票有“陷阱”、擅自拼团、旅游购物有“猫腻”、经营者不按时组团等问题,让消费者烦恼不堪。

问题一:

不能按时组团 消费者损失大

旅游遭遇:

赖女士一家三口在旅行社报名了定于8月9日从成都出发到西班牙、葡萄牙13天出境旅游团,总价43597元,约定由旅行社负责办理3人的出境签证。但当赖女士一家8月9日到机场等待出发时,旅行社才告知签证没有办理下来,无法登机出游。赖女士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无果,请求消协帮助。

经了解,由于代办机构的原因,签证直到出发当天仍没有办理完毕,导致出境游取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是旅行社全额退还消费者团费43597元,并向消费者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二是旅行社向消费者赔偿因参加此次旅行产生的车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总计6300元。

旅游提示:

消费者通过旅行社报名出游,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旅行社会因收客人数不足取消行程,导致消费者不能按时出行。虽然旅行社应承担取消行程的违约责任,但是旅行社的违约赔偿金额一般比较低,不足以弥补消费者临时改期付出的成本。特别是出国游,因涉及签证、护照等问题,如果临近出行时间旅行团仍未成功代消费者办理证件,消费者不能随团出行,损失的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都会比较高。

问题二:

出行购票 遭遇平台操作失误

旅游遭遇:

崔女士为自己和孩子在某网络平台预订了两张8月22日票价为1080元的从乌鲁木齐飞往成都的机票,并成功支付了全部机票费用共计2160元。8月22日下午崔女士准备乘该次航班去成都,在机场取票时才得知其孩子的机票被无故退订,经向机场服务台询问后得知,网络平台在8月22日12:03私自将孩子的机票取消,为了不耽误行程,崔女士在机场购买了本航班一张头等舱机票,费用为2490元。

事后,崔女士与网络平台协商处理消费争议,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经消协了解,网络平台取消机票系操作失误,虽主观上无取消机票的故意,但仍属于单方面不履行约定的行为,给消费者的出行造成不便,并增加了消费者的损失。经营者提出退还原机票价格1080元,并按照1080元的3倍向消费者进行补偿的和解方案,消费者表示认可。

旅游提示:

消费者出门旅行,一般都会购买火车票、飞机票等。消费者通过网络订票时,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所以建议最好到官网订购。

问题三:

擅自拼团 诱惑购买高价产品

旅游遭遇:

林女士一行15人(含小孩)与旅行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约定8月6日至11日组团到云南旅行。为保证质量,消费者选择了成人4680元/人,儿童3650元/人团费的旅游服务,但途中发现,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所述完全不符。包括第一天行程未安排导游服务、车辆超载、餐饮标准与合同不符、擅自拼团、诱惑消费者购买高于市场价的商品等行为。消费者向消协投诉。

经多次调解,旅行社表示给予9大6小共15位消费者每人400元人民币费用补偿,并免除旅途中消费者一行人未缴纳的6张玉龙雪山儿童门票,共960元。

旅游提示:

跟团出游一般都需要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部分经营者不遵守合同约定,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甚至不签署旅游合同,混淆是非,逃避法定职责,消费者需警惕。

问题四:

购物有“猫腻” 强迫不可取

旅游遭遇:

杨先生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的泰国游,在过关等候时,杨先生等三人听信旅游公司推荐,来到旁边的免税店向店员咨询是否有医治鼻炎的药,随即旁边一位男性顾客(后回想是托)连忙砍价,店员便称几个人一起买就按15元/克,随即去研磨粉末,一称重量,最便宜的是4000多元。十克左右的东西瞬间变成了几百克,杨先生称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店员声称,药物已经磨成粉,必须得买,并采取语言威胁。无奈,杨先生三人最后刷信用卡共支付了两万余元。

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便核查相关凭证,但从消费者手机截图提供的凭证来看,旅游合同并未盖公章,这可能意味着该旅游公司不是正规合法企业,购物单上也仅能看到所购物品的数量金额。后经多次与对方协商沟通,最终同意全额退款。

旅游提示:

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安排购物环节,应事前明示,获得消费者同意。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景点及购物点的商品以次充好、价格虚高等问题严重,尤其是宝石玉器、保健品、工艺品之类商品比较突出。个别旅行社还存在违规安排消费者进入购物店的问题,并诱导、欺骗甚至强迫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所以消费者旅途中购物要谨慎。

问题五:

用餐体验需提高 “偷工减料”太蒙人

旅游遭遇:

旅行途中,消费者王某一行人按照旅行社安排入住某山庄,但当晚到达时,由于该山庄未安排好游客一行的晚餐,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到别处就餐,在旅游结算时该山庄要求扣除消费者一行那晚未用餐的费用1000元。消费者认为该山庄存在强制消费行为,遂向消协投诉。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山庄不再收取消费者1000元的餐费。

旅游提示:

旅游团一般含团餐,团餐虽然在数量上很难弄虚作假,但是在品质上很容易“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被消费者称为“忆苦思甜饭”。另外,部分景区内餐饮配套设施不到位,质次价高,流动商贩卫生状况堪忧。

□本报记者 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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