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北京市消协发布的“北京市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认知及消费状况调查”显示,近半数老人获取保健品信息的渠道是通过家人、朋友介绍,而将近8成老人遇到过保健品广告宣传夸大其词或与实物不符的问题……针对老年人消费的实际情况,市消协建议,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应增加期限一个月的“消费犹豫期”,在犹豫期购买的商品,可以退货。(11月4日 《劳动午报》)
很多人都觉得,老年人遇事更冷静、处事更稳重,所以冲动型消费这种事,应该不会发生在老年人的身上。然而一项针对老年人保健品消费的调查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调查显示有38.04%的老年人会后悔购买某款商品,表示消费可能是冲动型。然而按照现在的保健品消费市场规则,即便消费者后悔了,能够找到厂商顺利退货的也少之又少。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出了两个建议:其一是健全保健品销售方式立法,即针对以免费领取物品、知识讲座、茶话会等保健品销售方式,诱导或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企业,加大惩罚力度,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二,增加老年消费者撤回权利,即针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增加消费犹豫期,期限为一个月,在消费犹豫期内购买的商品,老年人享有撤回权利,可以向经营者要求退货。
这两点建议,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尤其是为老年消费群体增设“消费犹豫期”的建议,充满了创新意识。这样一来,不但有利于避免部分老年人冲动型消费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倒逼保健品生产商和经营者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减少退货的发生。□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