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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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0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级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常律师:

您好!

我在单位受了工伤,被鉴定为五级伤残,请问我这个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若工伤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并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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