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采取“先考试、后评审”的评价制度,启动高级社工师评价工作。北京地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并符合相应业绩条件的社工人才均可报考。
据悉,全国首次高级社工师考试将于今年11月16日举行,北京地区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在本月11日至17日,申报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看有关报名安排和要求,并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据了解,社会工作人才是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等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人才。2006年,国家建立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去年,人社部、民政部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对各地开展高级社工师评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落实国家改革精神,本市制定出台了《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中增设高级社会工作师。
对于北京地区的申报人来说,在考试阶段,社工人才只要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北京,符合申报条件就可以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后获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据悉,全国首次高级社工师考试工作结束后,本市将于明年上半年开展北京市首次高级社工师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