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实施在岗人员岗位培训。今年1月1日后,通过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只要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可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补贴。此外,企业组织开展高技能人员研修的,也将给予企业相应补贴。
加强高精尖产业技能人才培养。要围绕首都十大高精尖产业,围绕企业项目落地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开展清单化、目录化、菜单化培训,并给予单位和个人相应的培训补贴。
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和生活性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在城市的给水、排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城市运行保障领域,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在家政、养老护理、安保、医疗陪护、托幼、快递等领域组织开展相应的技能提升培训。
加强高技术密集区技能人才培养。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技能培训试点区的工作。(相关报道详见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