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媒体多次曝光本市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行为,为进一步加强销售周边烟草制品销售主体监管,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校园周边控烟工作。
一是细致摸排主体。主动与区教委、区烟草局沟通,梳理丰台区在册幼儿园、学校、少年宫共354家,针对校园四至范围起直线距离10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校园周边烟草制品销售主体台账。截至目前,共梳理校园周边100米内烟草销售主体110户。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无照销售烟草制品的经营主体一律取缔;对已取得许可证的经营主体,配合烟草专卖许可部门加强行政指导和政策法规宣传,并做好工作记录;加强对烟草广告及相关促销行为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区局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违法行为共立案16件。
三是深入宣传指导。在日常检查中,对证照齐全的经营主体,注重行政指导和政策法规宣传,要求商户自觉遵守《北京市控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许可证即将过期的经营主体,及时做出提示,控减进货量,避免突击囤货行为,为后续加强监管打下良好基础。(孙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