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闫长禄) 近日,朝阳区太阳宫地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致使车辆受损事件,警方工作查明,肇事者系一名儿童。鉴于肇事者尚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经批评教育已认知到此行为危害性,肇事者监护人也对教管不严表达歉意,并已与被砸车主达成赔偿协议,同时警方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据了解,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接连发生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件,北京虽然没有发生类似伤亡情况,但也相继发生数起高空抛物事件,对此,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专班,针对高空抛物事件加大调查处理力度。7月25日以来,先后查处5起高空抛物案件,刑事拘留2人,行政处罚1人,批评教育3人。
警方表示,高空抛物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肇事者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据办案民警介绍,工作发现,在高空抛物行为中还有一种情形,便是未成年人顽皮好奇所为。7月25日,丰台区某小区内,一名7岁男童在家中阳台玩耍时,将家用工具抛至楼下。7月26日,房山区某小区内,一名4岁男童因好奇将放置在阳台护栏间隙的砖块推至楼下。鉴于行为人均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警方已依法责成其监护人严加看管。
警方提示,一楼以上住户请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的摆放物品及室外悬挂物,检查窗户、空调室外机支架是否牢固,防止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