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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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调解 打造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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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劳动调解 打造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东城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劳动争议调解员开展座谈交流
东城区街道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建设现场交流会
区仲裁大厅工会调解窗口调解员为职工进行咨询服务
东四街道调解员正在进行调解
 

十年,仿佛是一个岁月的符号,记载着东城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成长与成熟的漫长过程;十年,更是一个开始,东城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将在新时期的长河中继续前行,坚守那份承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从2009年—2019年(截至6月30日):东城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344件,调解成功7286件,调解成功率64.23%,涉及金额9985.8万元。

组合拳出击 多方联动机制成效突出

东城区在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与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法院、区综治办、区工商联多个部门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多方联动机制,实现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关口前移,发挥了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区级机制长效,合力调处劳动关系矛盾。为了更好地发挥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作用,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会议,2018年还特别将工商联纳入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各方分别通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情况,起到了相互了解情况、对接政策标准、研究工作措施的作用。特别是加强了与区人力社保局仲裁院的协调配合。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0月,在区仲裁院启用的新址大厅内设立了2个接待窗口和专门的工会调解室,此种做法更加方便受理、调解案件。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48件,占东城区劳动仲裁受理案件的29.1%(区劳动仲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258件),调解成功467件,调解成功率49.26%。涉及金额2245.4万元。

街道联动初成

多方联动机制渗透基层

工作中,劳动争议调解多方联动机制不断向基层延伸。各街道已形成了工会牵头,劳动、司法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格局,各部门之间不断加强工作联动,实现了定期会商、日常沟通、引导调解等工作机制。以东四街道试点为基础,召开了街道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建设现场交流会,区街工会、人社、司法、综治、信访、法院、工商联等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相关部门领导对各自系统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会议充分发挥了试点街道引领作用,形成了有示范效应的工作机制。

劳动争议调解多方联动机制交流不可或缺。去年下半年,东城区在东四街道召开了街道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建设现场交流会备受关注。活动当天,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先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蔡燕霞主持了会议。区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17个街道劳动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东四街道就劳动争议调解多方联动机制建设情况做了经验介绍,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分别对街道推进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交流会,不仅让各基层单位获取了不同的工作经验,还明确了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要点与方向。

巩固力量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

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劳动争议调解员是不可缺少的角色,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加强律师调解员队伍的管理。日常工作中,区、街道劳动争议调处定期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座谈会,加强对签约律所的监督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特别是在区仲裁院设立的2个调解接待窗口,要求律师调解员与仲裁员工作纪律标准对接,严格按照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开展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其次,提升非律师调解员队伍专业水平。通过到调解中心轮训、片区座谈讨论、案例分析学习、集中培训、微信交流互动等方式不断增强调解员技巧。

第三,定期组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培训。区街两级组织通过开展案例大讲堂等方式,对基层组织的专兼职监督员和调解员进行培训。

强化制度建设

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十年来,东城区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推动该项工作不断前行。

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机制。发挥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街道分中心的作用,主动引导争议双方调解劳动争议;积极开展仲裁受理案件庭前调解工作,在争议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引导其到属地接受调解;甄别劳动监察受理案件中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引导职工进行调解。

完善了案件分析制度。结合电子录入系统,定期对争议案件类型、发生争议的企业规模及性质、发生争议的劳动者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相关工作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严格落实案卷归档、审核制度。为确保案件真实有效,严格实行层层审核制度。调解员上报的调解成功案卷每月由法律服务中心专人负责审核,重点针对实体案卷是否缺项漏项、案卷归档是否规范、系统录入是否规范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定期下发易发生争议单位信息。定期统计易发生劳动争议信息下发给街道工会,为其针对重点单位开展劳动关系预警排查、劳动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提供信息参考。

□本报记者 张瞳 通讯员 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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