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7月3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工作正式启动。
目前,本市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1700余人,因见义勇为伤残29人,因见义勇为牺牲56人,15人被评定为烈士,评选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和模范群体)”416人,“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59个,其中47人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据介绍,本次表彰评选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人员,以及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评选名额为“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和模范群体)”不超过50名(个);“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不超过10个。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首次增加社会化评选环节,通过开通微信投票链接的方式,方便大众直接参与评选,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据了解,拟在8月中下旬开通微信投票链接,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和模范群体)”以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并按照评选程序对社会公示、履行报批手续。拟在11月举办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及宣讲报告会,现场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宣讲见义勇为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