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要求于2019年5月16日至7月31日,对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4个流域实行禁渔期。5月28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相关通告,要求通州辖区内北运河、通惠河、潮白河等水域执行禁渔期相关规定。为严格落实禁渔部署,维护北京城市副中心水域生态环境,通州公安分局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对接,以水面巡查、岸边打击为重点,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禁渔制度执行以来,共查处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8名犯罪嫌疑人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禁渔工作要求,通州分局环食药旅支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派出所进行专题执法培训,同时与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主动对接,建立完善线索转递、案件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工作中,对辖区内18条水域进行实地踏勘,梳理捕鱼点位,明确打击重点。针对重点水域,民警与渔政、水政等执法人员捆绑作战,加强水面巡查力度,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进行查处。
□本报记者 闫长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