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联合印发《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首次增设科学传播专业职称,并在职称评价过程中采用分类评价标准和“代表作”评审。
据悉,首次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将于近期启动,年前将评出本市首批正高级职称的科学传播普及人才。只要是在北京从事科学传播、普及、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如科普所的研究学者、科普书作者、科普专栏作家、校外科普教育老师、博物馆讲解员等,都可以申报科学传播专业职称。
按照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科学传播专业评价工作按照科普工作的职业属性和岗位职责,将申报人员分为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内容制作和科学普及推广三类,除申报职称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外,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别制定三类人员的业绩条件。
据悉,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纳入全市年度职称评价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其中,初、中级职称采取考试形式,申报人员可按相应程序向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考试。正、副高级职称采取评审形式,由市人力社保局委托市科协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开展具体评审工作。
申报人员通过考试或评审后,将取得《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