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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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假外包真派遣”侵权猫腻
给非法穿越划上“法治休止符”
给景区“网红”设施 加把“安全锁”
“法治体检” 助力民企发展
规范
遏制高空坠物需要惩防并举
公共停车位 岂能成“商家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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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 岂能成“商家专用”

 

祝建波:6月6日,吉林长春,张女士在自家小区楼下公共车位停车时,遭路边一饭店员工驱离。张女士据理力争,一人舌战对方数十人,并报警处理。最终,饭店因私自涂改公共车位,负责人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车位已整改完毕。商家将公共资源占为己用,就是侵占了公共资源,更是侵害了大众的权益。要解决公共停车位被“商家专用”的问题,不仅涉及到相关法律,也涉及社会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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