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谨防“假外包真派遣”侵权猫腻
给非法穿越划上“法治休止符”
给景区“网红”设施 加把“安全锁”
“法治体检” 助力民企发展
规范
遏制高空坠物需要惩防并举
公共停车位 岂能成“商家专用”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6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遏制高空坠物需要惩防并举

 

随着高层住宅越来越多,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6月13日,在深圳某小区,一扇玻璃窗从20楼坠下,砸中途经此地的一名6岁男童,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据业主介绍,小区玻璃窗突然掉落,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6月14日中新网)

高空坠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根据科学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人头顶砸出个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30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一扇玻璃窗从20楼高空坠下,可以说更是一件致命的“凶器”。

诚如媒体报道,近年来高空坠物事件屡次出现,从高空坠下的物体也是五花八门,但无论是什么,后果都是一出悲剧。高空坠物事件之所以屡有发生,主要是许多人认识不到其严重危害性,以及如果高空坠物砸伤砸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高空坠物很难找到肇事者,取证难、处罚难,几乎很少有肇事者受到处罚;物业管理不到位,往往不把高空坠物作为服务项目。

高空安全关乎到每一个人的利益,不要等到事故发生了我们才去想如何解决,一次次的高空事故已经足够我们警醒。遏制高空坠物,需要惩防并举。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知晓有关法律法规,唤醒公众的道德自律和守法自觉;二是完善监管措施,譬如加强人力寻访、落实监控技防,对小区实施无缝化管理,一旦发生高空抛物,能够第一时间取证和举报;三是硬化相关法规,重典制裁“肇事者”。如此,才能形成强大震慑力,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付彪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