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 本市聘任了首批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30名,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监督工作。这是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昨天召开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聘任大会上了解到的。
本市首批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由各区医疗保障局推荐,由各行各业中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医保事业的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社会人士组成。监督员工作职责包括:参与市医疗保障局召集的社会监督员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宣传、培训、检查活动;宣传普及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科学知识以及医疗保障部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的工作有关情况,引导群众参与社会共治;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工作要求,对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定期开展监督;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医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会各界对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意见建议,协助反映和调查投诉举报事项;承担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