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青年自创话剧讲述“五四”精神
本市拟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7月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200元
北京空港口岸通关时间再压缩超10%
本市查处145家房地产机构违规行为
门头沟设8亿元专项资金打造精品民宿
本市四价和九价HPV疫苗仍供不应求
朝阳区档案馆新馆将于7月开建
市医管局授牌首批20个护理工作室
大气水质持续改善 土壤生态环境良好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拟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同时加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向贫困人口倾斜力度
 

本报讯(记者 张晶)近日,北京市召开2019年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会上提出,本市将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这是继居民大病保险后,本市在职工医疗救助上的一次重要制度探索。

据悉,本市将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精神疾病定额和单病种付费标准,以及困难群体救助等医保配套政策。目前,北京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住院报销的封顶线分别是20万元和30万元。北京市医保局指出,将根据医疗价格情况,提高封顶线,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同时,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于鲁明表示,2019年,本市将加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向贫困人口的倾斜力度,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封顶线。

同时,本市将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对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众保障的精准性,从机制上解决患大病职工医药费负担重、时间长的问题。此外,本市将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积极会同市财政局,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缩小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之间的结构比重差距,建立合理的财政与个人缴费分担机制。

据悉,北京市还将调整完善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修订北京市医保用药范围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有进有出的药品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和北京市研产的新药,纳入医保报销。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