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近日,北京市召开2019年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会上提出,本市将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这是继居民大病保险后,本市在职工医疗救助上的一次重要制度探索。
据悉,本市将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精神疾病定额和单病种付费标准,以及困难群体救助等医保配套政策。目前,北京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住院报销的封顶线分别是20万元和30万元。北京市医保局指出,将根据医疗价格情况,提高封顶线,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同时,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于鲁明表示,2019年,本市将加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向贫困人口的倾斜力度,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封顶线。
同时,本市将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对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众保障的精准性,从机制上解决患大病职工医药费负担重、时间长的问题。此外,本市将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积极会同市财政局,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缩小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之间的结构比重差距,建立合理的财政与个人缴费分担机制。
据悉,北京市还将调整完善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修订北京市医保用药范围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有进有出的药品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和北京市研产的新药,纳入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