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从4月28日8点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要求,参照国际先进做法,由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物权法》赋予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登记职能委托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履行,整合北京市动产融资担保登记机构。根据此次试点,当事人在办理北京地区的动产抵押业务时,应在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统一登记,不再登陆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