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拖欠吴某房租共计10000元,吴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吴某将白某告上法庭。法院经过调查及审理,最终判决白某支付吴某房租本息共计12000元。可判决生效后,白某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那么,白某拒不执行生效民事判决,会承担怎样的后果呢?
法理分析
打赢官司并不意味着胜诉方能获得判决所确定的给付内容,生效判决得到完全履行才是当事人追求的最核心的利益。如果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履行,那将是一纸空文,对胜诉方没有多大的实质意义。
在实践中,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屡见不鲜。
对此,《民事诉讼法》第111条明确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罪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但拒不履行。
本案中,白某拒不执行生效民事判决,其行为已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可以视情节轻重对白某处以罚款、拘留。如果白某有能力执行该民事判决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德勇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