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国家统计局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93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比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33元,实际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00元,实际增长6.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3,比上年同期下降0.02。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7158元,同比名义增长8.8%。
按收入来源分,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38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0%;人均经营净收入1486元,增长8.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5%;人均财产净收入721元,增长12.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5%;人均转移净收入1449元,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1%。
从消费支出的情况看,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538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160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2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