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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男子死亡案 越南籍被告被判3年4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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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男子死亡案 越南籍被告被判3年4个月监禁

 

新华社电 马来西亚沙阿兰高等法院4月1日判处朝鲜男子死亡案中的越南籍被告段氏香3年4个月监禁,辩方律师预计她或将于5月初提前获释。

当天,检方根据马来西亚总检察长的指示,对段氏香提起“通过危险武器或方式主动致伤”指控,代替之前的谋杀指控。

段氏香当庭承认新的罪名,法官随即判处她3年4个月监禁,刑期从她被逮捕的2017年2月15日开始计算。

段氏香的律师告诉媒体,预计今年5月初段氏香服满三分之二的刑期后,可以提前获释。

2017年2月13日,一名朝鲜籍男子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寻求医疗帮助,随后在送医途中死亡。马来西亚方面稍后表示这名男子死于VX神经毒剂中毒,并逮捕包括段氏香在内的两名女嫌疑人,对她们以谋杀罪提起诉讼。围绕此案的风波延续数月,其间马来西亚和朝鲜围绕事件争执不断,曾互相扣留对方人员,发生外交危机。

马来西亚检方今年3月11日宣布撤回对本案印度尼西亚籍被告西蒂·艾莎的指控,她随即获释并返回印尼。段氏香的律师随后申请检方同样撤回对其指控,遭到驳回。

马来西亚沙阿兰高等法院去年8月裁定西蒂·艾莎和段氏香表面证供成立,需出庭自辩。她们此前坚称对朝鲜籍男子的袭击并非暗杀,而是被骗以为是在“进行恶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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