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法官识破真相 公司赔偿18万
《电子商务法》重要内容解读
准新郎嗜赌如命且不悔改 能否诉请离婚并拒退彩礼?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3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子商务法》重要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2018年8月31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在网购已经成为消费者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是为消费者网购保驾护航的一部法律,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都有哪些亮点、哪些重要内容,将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现就结合这部法律给大家进行一个介绍和解读。

解读一:个人开网店需要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

以往个人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开网店可不需要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进驻几乎是零门槛。现按照《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应当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在客观上有利于营造各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解读二:禁止虚构交易、编造评价,平台不得删除评价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这种为提高销售额而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的“炒信”、“刷单”行为屡见不鲜,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电子商务法》对此明确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禁止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删除评价,违者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

解读三:快递不能无限延期,商品运输风险由商家承担

网购商品迟迟未到总会让很多消费者倍感焦急,商家时常对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毁不愿承担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解读四:搭售要显著告知,“默认勾选”被禁止

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经常会采取使用很小的字号、默认勾选等各种方式,使消费者在不知情、难以察觉的情况下,出让一些权利或者被捆绑搭售。这种未经消费者明示同意变相强制搭售的行为,不仅有违诚实信用,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针对这种情况,《电子商务法》规定,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且禁止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商家违反该规定的,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会朴)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