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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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季衣物折扣多 擦亮双眼挑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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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3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换季衣物折扣多 擦亮双眼挑合宜

 

又到冬春更替时期,各类反季节销售服装因为价格较便宜,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关注。近日,延庆区消费者昝女士趁商场打折,抓住冬天的尾巴为女儿购买了一件羽绒服,但是只穿了一天拉链就坏了,昝女士找到商家,而商家认为是人为造成不给解决。昝女士只得到管辖工商所寻求帮助,接到投诉后,工商所执法人员及时联系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昝女士免费更换新衣。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通常反季节服装受季节影响不会立即穿着,如果穿着时发现质量问题,有可能会因超过质量保障期限而无法得到解决。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反季节服装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擦亮眼睛辨真伪,不要一味贪图便宜。

购买时,不要轻信商家“甩尾货”、“去库存”的宣传,要仔细查看服装的标签是否齐全,做工是否存在瑕疵。面对“名牌服装超低价”的宣传诱惑,消费者更应谨慎对待,可以通过电话、网站等方式查询服装的真伪,谨防买到假货。

二是索取购物凭证,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许多商家在销售反季节服装时使用临时租赁的场地,消费者购买服装后要注意向商家索取正规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要尽可能详细地记录服装的品牌型号、购买时间等信息,这是消费者在维权时需要提供的重要证明。

三是了解质量保障期限,发生纠纷及时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因我国对服装类产品没有专门的质保规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与销售商就质量保修等责任进行事先约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延庆工商分局 孙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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