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由北京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第二批)征集工作开始。记者近日了解到,3月8日前相关企业可提交申请表。
本市于2017年底发布了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第一批13家试点单位名单。涉及五类回收类型,包括环卫企业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网络回收;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回收;电器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拓展服务范围回收;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回收”。据初步统计,2018年,13家试点单位共回收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09万台,超过了计划回收量的16%。
第二批征集工作开始,据了解,企业申报试点需要满足多项条件。重点支持与第一批试点企业在回收品类、服务范围、产业链互为补充的,愿意在产业联盟框架下开展工作,回收模式有创新的企业。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开展业务,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