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闫长禄)1月30日,北京交管部门又推便民新举措,正式开通了非现场处罚二维码扫码缴款渠道。今后,群众在本市各交通执法站处理交通违法后,只需通过扫描《违法罚款缴款书》上的二维码通过微信、支付宝渠道便可轻松完成罚款缴纳。
去年10月,交管部门推出机动车现场处罚、非机动车或行人现场处罚,以及交管“12123”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开通微信、支付宝扫码便捷缴款的便民举措。为方便群众办理交通罚款缴纳业务,交管部门对系统进行升级,推出了非现场处罚二维码扫码缴款功能,市民在执法站处理交通违法后,可直接扫二维码并通过微信、支付宝实现缴款,不必再到银行网点或者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缴纳。
前期,交管部门已经在丰台交通支队执法站和海淀中关村大队执法站推行了微信、支付宝扫码缴款的试点试用工作。
今后,市民群众在本市各执法站处理交通违法打印《违法罚款缴款书》后,就可以在缴款书的右下角看到生成的缴款二维码,用手机打开微信或支付宝点击“扫一扫”功能,扫一下《违法罚款缴款书》上的二维码,打开支付界面,确认并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