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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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农民工 无劳动合同更加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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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8)》发布,该报告显示——
尘肺农民工 无劳动合同更加贫困

 

尘肺病是一种职业病,患者可以视同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视同工伤的前提是患者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无法视同工伤,更不能获得工伤医疗保障。1月13日,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发布了《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

该报告显示:由于用人单位未能承担应尽责任,劳动者个人防护意识不到位等因素,尘肺病仍占我国职业病总数的90%。而尘肺病人中,农民占到90%以上。为了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不少农民工因此丧失劳动能力、牺牲身体健康。更严重的是,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尘肺病诊断鉴定流程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其既无医疗保障,更没收入保障,生活变得更加困难。这也成为全面小康、健康中国的重大难题。

存在的问题

潜伏期长,向用人单位追责难

尘肺病相对于其他职业病而言,有一定特殊性,其明显特点是在医学上无医疗终结。只要得了此病便不可逆转,并会引发各种并发症。劳动者不仅无法回到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还会逐渐失去劳动能力。

尘肺病的另一个特点是晚发。研究表明,该病发生多需要10-20年甚至更长的接尘工龄,且脱离粉尘接触后仍可以发病。不过,接触不同种类的、不同浓度的粉尘的尘肺的病程是有差异的。二氧化硅粉尘致肺纤维化的能力最强,其所致矽肺也是尘肺病中病情最严重的。矽肺一般在接尘后20-45年间均可能发病,故也称为慢性矽肺。接触粉尘浓度高的发病较快,可在5-15年发病。

在这漫长的晚发期内,患病农民工往往已经换了多次工作。调查显示,有81.9%尘肺病农民工在2个及以上单位从事过高粉尘工作,其中换过6个以上单位的占36.9%。在此期间内,原用人单位或倒闭或丧失履责能力都是可能的,莫说向其追责,即使想找到对方都是困难的事情。

现实中存在的情况是:有些企业虽然没有回避,但“矿厂被强行关闭了,矿主入狱了”,无法追责。还有一些企业将涉尘工程往往多层分包,一旦出了问题就否认与患者有任何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底数不清增量难控

查清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而查的一方面是弄清“存量”:到底有多少尘肺病患者。另一方面是针对“增量”:涉尘企业的基础情况如何,粉尘危害情况如何。

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的尘肺病数字被严重“低估”。截至2017年,我国累计报告尘肺病85万余例。7年来,大爱清尘在全国各地走访发现:地方政府提供的数据与实际数据的差距很大,比例往往在10倍、20倍以上。

譬如,湖北省郧西县于2017年1月对全县疑似尘肺病农民工进行筛查诊断,总体检人数7942人,确诊为尘肺病者4367名。而当时县疾控中心报告的全县尘肺病总数仅为14人,差距是311倍。

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与职业病诊断规定相关。因为,职业病诊断鉴定规定,劳动合同为诊断的必要条件,如果无劳动合同,即使确实患上了尘肺病,也不能诊断为尘肺病。据了解,当时当地这些尘肺病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仅为9.5%。

针对涉尘企业粉尘治理情况,调查者因视角方向不同,不被涉尘企业支持,故而尚无法提供较为准确的数据。2017年大爱清尘在北京、贵州等地调研发现,落实职业病危害管理措施的私企只占69%左右。

多数患者不能认定职业病,缺乏医疗保障

尘肺病没有医疗终结的时候,需要长期医疗支持。而定期复查、诊治需要花费大量金钱。很多患者因此贫病交加。如果患者被视同工伤处理,经济负担就会小一些。有些地方将其纳入新农合报销范畴,利用农村财政解决城市生产中产生的问题,该做法虽然有效,但从根本上讲不合理,这样做的地方也不多。

当下,尘肺病患者被分为“法定尘肺病、医学尘肺病、疑似尘肺病”三种。“法定尘肺病”指的是被诊断为职业病并拿到对应诊断书者,“医学尘肺病”是经过二甲以上医院临床医学检查,影像学显示有尘肺样改变的患者,“疑似”指曾从事长时间粉尘工作有一定症状者。

大爱清尘的主要救助对象是不能取得工伤待遇,但确实患上了尘肺的疑似尘肺病患者,即所谓的“医学尘肺病”患者。他们人数多,身患尘肺病后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却一直需要长期医疗救助支持,应该得到医疗保障的支撑。

意见与建议

《报告》指出,尘肺病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屡屡发生。吃苦耐劳的尘肺病农民工本是一家老小生活上的顶梁柱,顶梁柱的坍塌带来的是整个家庭的困苦。

根据调查,74.9%的尘肺病农民工不能外出劳动,甚至有25.3%的人连家务活都不能干。这导致绝大多数尘肺病农民工没有存款,74.6%的农民工有欠债。16.4%的尘肺病患者子女因其患病而辍学。他们急需得到各方面的生活补助。

鉴于尘肺病的危害及可防可控的特点,《报告》建议在全国大范围调查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现状:总体数量、分布、行业、接尘时间、生活及医疗需求等,同时尽量对问题溯源,类型化地找出造成现在问题的原因所在。为进一步政策制定及出台提供技术与数据支持。与此同时,要对用人单位粉尘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

《报告》建议设立专门基金会,款项可以考虑来自向涉尘企业强制征收工程款0.25%左右或工伤保险基金,并辅以中央财政支持,以用于对尘肺病问题的整体统筹。费用可用在医疗报销、生活救助。在预防上,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市场激励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护意识,支持中小企业做好防护计划及措施。

在保障方面,要推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交工伤保险,将尽可能多的涉尘企业在岗尘肺病患者纳入工伤待遇序列。建立健全非工伤患者的档案,通过城乡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商业保险、地方财政基金支持等措施,为患者提供医疗救助、生活补助和治疗康复。

□本报记者 赵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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