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11月6日,教育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与2007年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相比,新发布的《意见》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严禁让家庭困难学生当众诉苦比困,更要防止隐形歧视。贫困生救助是权利而非施舍,必须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充分尊重受助学生感受,保障合理消费,为其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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