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肖某最后的朋友圈,是两条短视频。视频中,肖某称“好大的雨”“还是走下高速”。交管部门从视频判断,两段视频都是肖某在驾驶过程中用手机录制的。“这两条朋友圈,是造成肖某死亡的重要原因。”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邓顺成说。(11月7日《人民日报》)
鉴于开车玩手机的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全国各地交管部门也加大了查处和打击的力度,但是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单一的手段和措施,已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需要祭出“组合拳”,才有望看到效果。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有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行为的,扣2分。各省区也结合自身实际,以地方条例的形式,规定开车时使用手机等行为除了扣分,同时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但是这样的法律惩处力度,从现实来看确实偏软偏弱了,导致惩戒的力度与“盲驾”造成的危害程度严重不成比例,无法起到应有的惩戒和警示作用。所以即便现在还不能“一步到位”如公众所愿实行“机驾入刑”,但至少也要在扣分、罚款方面予以加码。
其次,对于交警部门来说,以前确实存在对开车玩手机的行为固定证据难导致查处力度不够的问题。但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现在完全可以通过增加技术投入、加强道路监控,甚至是采用无人机开展不定期道路巡察等方式来获取当事人开车玩手机的证据,然后给予处罚。
最后一点,就是宣传、教育和引导,通过这种方式让公众充分认识到开车玩手机的巨大危害。
□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