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远期取消胡同停车
导则指出,找回胡同氛围,设置多个步行街区,远期取消胡同停车,精细组织胡同空间,改善建筑风貌与环境。合理组织胡同交通,原则上远期取消胡同停车,近期广泛征求周边居民及驻地单位意见,形成停车施划和管理方案。有条件的可设置步行街区,塑造有绿荫处、有鸟鸣声、有京味的清净、舒适的公共空间。
老城内新建道路交叉口不宜展宽
导则指出,尊重老城历史街巷肌理,维护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以更为亲切的街廓尺度和更小的道路交叉口,强化老城传统风貌的特色塑造。老城内新建道路交叉口不宜进行展宽处理,现状已形成的超大尺度交叉口应结合具体情况,统筹考虑路段部分,采用多种方式对交叉口空间进行优化。
精细化管理路侧停车位
导则指出,分情形制定精细化的路侧停车管理要求。影响机动车通行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安全的,不得设置路侧停车位。服务半径内有停车设施可以提供停车泊位的,不得设置路侧停车位;不具备停车条件的胡同,不得设置路侧停车。交通主导类街道不宜设置路侧停车;医疗、教育、文体、商业和景点出入口周边,不鼓励设置路侧停车。
根据导则,居住小区及其周边停车设施无法满足居民停车需求的,可在小区周边的街坊路、支路和次干路设置夜间停车区,并明确标识临时停放时段要求。路侧停车设置应保证不干扰行人和骑行者的正常通行。禁止占用人行道施划停车位,在非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停车位时,须保障有效骑行宽度,并宜采用内嵌式。
根据导则,充分释放现有地下停车资源,规范社会停车场的管理,鼓励单位停车场和私人停车场面向社会开放,鼓励停车场夜间共享解决居民停车需求。禁止违规占道停车,逐步取消地面路侧停车位,将空间还给行人和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