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订票平台在给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小的消费隐患。日前,东城工商分局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在线订票平台需谨慎。
近日,东城工商分局接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订票平台购买了两张演唱会门票,后因工作问题无法前往。因为距离演唱会举办还有数月的时间,且并未出票,因此消费者提出退票,但遭到订票平台拒绝。东城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退款。
随着演出市场的日益火爆,以及在线订票平台的兴起,退票难甚至买到假票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此,东城工商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在线订票平台预订演出门票时,需选择信誉好的平台。演出票品主要采取的是票务代理分销的模式,也有部分剧院有自己独立的售票系统。因此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能较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剧院独立售票平台,或者票务总代公司售票平台。
另外,几乎每家票务代理公司都在演出现场设立应急工作人员,以保障消费者观看效果。建议消费者如果出现票品丢失、座位重复等情况,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
面对票务消费纠纷,最重要的是明确权责归属,演出票的格式合同一般印制在票品背面,因此消费者应保留好所有的购票凭证,便于日后维权。
□本报记者 周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