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长禄)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4项出入境便民措施已于9月1日起在北京市各出入境接待场所全面实施。包括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内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为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员提供便利。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表示,将以落实4项便民措施为契机,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办证周期、提供办证便利,让办理出入境证件不必“返乡跑”“来回跑”,最大限度方便广大申请人办证出行,使赴港澳台旅游“说走就走”成为可能。
据北京市公安局介绍,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如遇以下情形,可在全市17个出入境接待大厅、62个派出所受理点办理:普通护照在有效期内签证页即将用完的;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变更的;身份证照片变更后需要更换护照照片等换发情形;遇到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本式通行证换发电子(卡式)通行证等需换发的;遇到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或被盗等补发的。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时申请人需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办理换发业务时还需提供有效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交居住、工作、在学证明等材料。
有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需求的申请人,可凭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全市17个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团队旅游签注。异地申请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可一并申办团队旅游签注。
团队旅游签注不适用于个人赴港澳台旅游,不能通过港澳台卡式签注一体机办理签注。持证办理时,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须长于申请签注有效期。
同时,京籍、非京籍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领、证件换发、证件补发、失效重新申领业务,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取证时间自受理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计算,但不包括EMS速递时间。
北京市公安局提示,对办理事项有疑问的市民,可拨打服务电话010-8402010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