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村民李某因为“土地证”上自己的名字被写错一个字,20多天里跑了15趟,在镇、区相关部门间“打转转”,始终没改成。无奈之下,李某将自己的遭遇记录下来,经当地媒体披露后,区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这是懒政不作为、作风不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典型表现,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从严处理。当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即召集有关部门专题讨论解决此事。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称,李某的问题“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由于没有明文规定,只能按惯例处理。”有报道称:会后,“红了脸、出了汗”的相关部门的局长、书记、所长等人专程到李某家中表达歉意,并且现场办公完成了错误更改。
这件事的结果看似圆满,但过程及有关表述却让人有话要说。
为改一个字,跑了20天,15趟,竟然没办成,有关部门某些人的懒政、不作为确实堪称“典型”了。那么,这些人为什么会懒政?不作为是不是“惯例”?能不能举一反三,以儆效尤?其他地方存在此类问题者,该不该引以为戒?
假如不是李某忍无可忍,假如媒体不曾披露,假如主要领导不看报,也没有什么批示,这件事会不会继续拖下去呢?领导批示下达,有关部门“专题讨论”,辩称“第一次遇到”“只能按惯例处理”,能算“红了脸、出了汗”吗?局长、书记、所长登门道歉,能算“严肃问责、从严处理”吗?现场办公就更改了错误,说明这件事办起来并不难,也不是不能办,莫非“惯例”只是对付老百姓的?
有了上述质疑,媒体报道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恐怕很难令人信服。
“放管服”改革推行有年,洛阳案例再次告诉人们,革除积弊任重道远。
□一刀(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