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人社部公布了首批“黑名单”,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列入进来,并由30个部门和单位对其进行联合惩戒。(7月12日新华网)
现今,农民工已经成为推动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农民工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一直以来就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自去年12月以来,各地相关部门可谓动作频繁,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开通农民工讨薪热线等。特别是,将14家企业和6名个人,列入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具有一定的震慑和警示意义。
不可否认,过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在各地比较普遍,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群体的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恶意欠薪行为,农民工自行讨薪,非但讨不回公道,反而有的被辱骂,有的被殴打,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然而,依靠维权组织,用正常的手段讨薪,农民工不是没有试过,但大都是徒劳无益。有关部门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相互推诿踢皮球,让农民工在讨薪路上疲于奔命,心力交瘁。
然而,“拉黑”欠薪企业和个人,仅是维权第一步。关键是要对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奖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并问责相关负责人。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及个人,遵守国家法律,恪守社会良知,及时足额兑现农民工薪酬。再者,农民工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切莫有过激行为。还有,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多办实事好事,切实担负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司法机关应提高“恶意欠薪入罪”的执行力,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