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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工商 “靶向式”商品抽检 构建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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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7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怀柔工商 “靶向式”商品抽检 构建放心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怀柔工商分局紧紧围绕消费者关切的热点难点,以区域消费、日常消费、农村消费为重点,积极开展精准“靶向式”抽检,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制定“靶向式”抽检计划。为全面掌握辖区商品数质量情况,做到商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加强对商品质量抽检、12315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商品质量抽检信息、检验机构提供的问题高发品种和项目、新闻媒体曝光的质量问题、日常监管执法掌握的商品质量信息等大数据综合分析,全力聚焦制定“靶向性”抽检计划。计划中,明确将纺织类服装、儿童玩具、装饰装修材料、成品油、车用尿素、建筑类胶粘剂等列入重点抽检商品。有针对性地加大重点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定向跟踪抽查检验,提高抽检工作针对性、时效性和科学性,力争做到了“抽检一个点,放心一大片”。

周密部署组织抽检,力求“靶向式”精准抽检。认真贯彻执行原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办法》要求,全面落实市工商局商品抽检计划,结合阶段性消费热点,注重商品销售旺季,提前谋划节假日前夕、中小学校开学等重要节点,规范抽检程序,统筹安排成品油、车用尿素、纺织服装、小家电等商品专项抽检行动。

截止目前,怀柔分局错峰抽查加油站15个,抽检成品样品30组全部合格;抽检车用尿素8组,其中6组合格,另外2组在检测;抽检纺织品及箱包40组,31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8%;抽检家用电器22组,19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86%。

后续处理措施到位,力求“靶向式”处罚教育。严格不合格商品后续监管工作,及时清查并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依据《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予以立案查处。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办法》规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不合格商品行政处罚信息。依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发布办法》相关规定,通过《怀柔报》进行主动公示不合格商品质量信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与行政公示制度,有效地震慑了违法行为,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构建安全健康消费环境。

截至目前,分局共查处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48件、罚没款近8万元,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已达100%。

(李新华 何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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