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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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深似海 洁身自好最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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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7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毒品危害深似海 洁身自好最要紧
毒品是全球性公害,一旦沾上不仅会伤害自己,还会祸及家庭、危害社会。本案中的赵三强就是因为吸毒而债台高筑、不敢面对亲人,最近又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因讲义气而犯罪 出狱之后染毒品

出生于1979年的赵三强家住湖北农村,母亲和大哥先后因病离世,家里只剩下父亲和二哥。父亲对他要求很严厉,而他表面上听话,背后却结交一些不良“朋友”。

2009年11月,邓某找到他说,刘某在4年前把他媳妇拐跑了,现在刘某回来了要让他尝尝苦头。于是,邓某和他把刘某骗到菜馆进行威胁殴打,还让刘某写下2万元欠条。最终,两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赵三强被拘役3个月。

从看守所出来后,赵三强变得懒散了,没事儿就去游戏厅打游戏,对家里养殖的小龙虾也不上心了。原来,他这时已经染上毒瘾。虽然他只承认吸毒刚刚半年,但此前他就有了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的记录。

因吸毒,他花费数十万元。此外,他还借高利贷14万元、从银行贷款25万元。

来京“散心”被抓现行

拒不承认持有毒品

前段时间,赵三强因女朋友流产心情不好。毒瘾发作后,他不敢回家,便坐车到北京“散心”。

在长途汽车站下车后,他迟迟不敢把手里提的红色塑料袋放到安检机上。在工作人员的催促下,他才进行了安检。在核查身份证出站时,心虚的他又退了回来。看到警察向他走来,他赶紧往站内跑并趁机把手中的一个手机盒子扔到垃圾桶旁边。

后来,他发现警察不是对他进行盘查,便用二哥的身份证出了站。出站后,他打一辆黑车前往朝阳某小区。

而此时,赵三强的异常举动已经引起车站工作人员的注意。他扔到垃圾桶里的手机盒也被捡起,经查里面有两袋白色疑似冰毒的晶体。警察接警后马上联系黑车司机,把他悄悄地拉了回来,他就此归案。

面对审讯,赵三强一问三不知,即使供述一些情况也前后矛盾。首先,他不承认手机盒子是他的。其次,他只说来北京“散心”随便逛逛,不知道要干吗、要见谁。第三,他不说到朝阳哪个小区、要做什么,并说他只是跟司机随便报了一个地名。第四,他承认自己一直吸食“麻果”,但不知道什么叫冰毒。

谎言难掩真相

持毒者获刑10年

有研究表明,说谎是吸毒者共同的特征之一,这在赵三强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他的父亲说,他平时爱耍“小聪明”但很听家人的话。吸毒这些年,他开始变得行踪不定且萎靡不振。

法院审理查明,安检机图像里显示赵三强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有一个长方形的盒子,盒子里有两袋颗粒状物品。他扔到垃圾桶里的盒子、物品正是这些东西。

长途汽车司机证明,在从湖北到北京的长途汽车上,他看到赵三强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装着一个盒子,看形状应该是长方形,颜色是白色。

证人薛某证明,她住在朝阳某小区,朋友李某曾带着赵三强到她家玩冰毒,赵三强总是对李某用命令式的口气说话。她听两人谈过冰毒没销出去这样的话。赵三强很神秘,因坐火车查得严,他就坐长途汽车回老家,而且他携带的身份证是他哥哥的。

司法鉴定中心的检验报告显示,从赵三强处起获的2包白色晶体重192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55.6%。公安机关的检测报告书显示:赵三强对冰毒呈阳性反应,已吸毒成瘾。

法院认为,赵三强非法持有毒品50克以上,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律师说法

非法持有毒品当受刑事处罚

无数事实证明,毒瘾难戒,一朝吸毒就会天天想毒。像赵三强这样没有抵制住诱惑而又不能脱离毒品的人很多,如果不及时戒除瘾,其人生之路注定会偏离正常的轨道。

《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设定的罪名也较多,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案中,虽然证人薛某提到她听说赵三强有“销毒”行为,但是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赵三强参与了贩毒,因此,最终他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进行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的,则应当定走私、贩卖、运输或者窝藏毒品罪。所谓持有毒品,也就是行为人对毒品的事实上的支配。持有具体表现为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持有支配毒品。持有不要求物理上的握有,不要求行为人时时刻刻将毒品握在手中、放在身上和装在口袋里,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它的存在,能够对之进行管理或者支配,就是持有。

《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赵三强携带毒品的重量为192克,已经触犯刑律,因此被判处10年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于旭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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