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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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诉公司单方调整工作地被否
爷爷去世,漂泊海外的孙女能继承遗产吗?
丈夫生前欠债 妻子继承遗产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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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爷爷去世,漂泊海外的孙女能继承遗产吗?

 

李老汉育有5个子女。20年前,他唯一的儿子去世,儿媳带着他刚满7个月大的孙女改嫁。今年5月,李老汉因病离世并留下一套价值300多万元的房产。在分配其遗产时,他的4个女儿对“该不该给这个孙女留一份”产生分歧。最终,经反复协商家人才同意分给这个改名换姓的孙女一份财产。

八旬老人因病离世 财产分配出现分歧

今年83岁的李老汉近年来疾病缠身,长女李莹为了照顾他,搬来与他同住,二人感情甚好。为此,在同事、朋友探望时,他跟多人说:“李莹从小跟我吃了不少苦,我这些年全沾了她的光了,将来我要把一半的财产分给她,剩下的再由其他人平分。”

事实上,李老汉已经因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他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居住的三室一厅的房子。

李老汉离世后,四姐妹没有为这300万元的房产继承问题发生争吵。可是,听大姐李莹说“父亲打算先分给她一半,然后再划分房产”时,大家坐不住了。

这个说父亲生病时大家轮流照顾,那个说大家都经常回家探望,每个人都尽了赡养义务,不应该这个多那个少。还有人说,父亲要是真有那种想法,怎么从没跟众姐妹提过呢?

李莹不想为一套房子伤害姐妹情分,马上决定跟大家平分这套房产。

长女继承老人房产

按份分配财产权益

李老汉的四个女儿都生活无忧,对其留下的房产并没有觊觎之心,大家只希望平均分配这份财产。考虑到大姐李莹在照顾父亲上确实付出了更多心血和精力,三姐妹同意将这套房产过户到李莹名下,并由李莹优先拿到房款的三分之一,其他人平分剩下的三分之二。

李莹没有想到自己主动放弃一半房产后大家这么尊重她,心里十分欣慰。可是,当她到房管部门变更登记时,对方说要有法院的判决、裁定文书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才能办。

四姐妹合计后认为,公证程序比较繁琐,还是由法院对房产继承进行裁决方便。于是,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孙女离家二十余年

代位继承爷爷遗产

在提起诉讼之前,李莹姐妹有一个迈不过去的坎儿,那就是她们已经先于父亲离世的弟弟李某。

原来,李老汉有4个女儿和1个儿子,他为了不让孩子受委屈,在妻子病逝后独自一人将孩子们抚养成人。看着5个儿女相继成家,李老汉终于松了一口气。可是,寄托着李老汉和全家希望的独子李某却在壮年时突遇车祸身亡。

李某去世时仅留下了一个7个多月大的女儿,李老汉希望守住李家的这点血脉,但年轻的儿媳是孙女的监护人,在改嫁时把这个孙女也带走了。

孙女很小就离开李家,对李家一点儿概念都没有,二十多年来从未与李家联系过。李莹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个孙女已改作他姓,现在国外留学。

要不要给这个小孙女也留一份呢?姐妹们发生了分歧:李莹和最小的妹妹认为,弟弟唯一的骨血尚在,应该给小侄女留一部分房产;二姐和三姐认为,弟弟已过世多年,父亲当年未分得弟弟的任何遗产,没有必要给一个失联多年的孩子预留份额。

按照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即代位继承。李莹认为,其侄女有权依法继承爷爷的遗产。

既然侄女有权代表其父继承爷爷的遗产,那就要为她留存相应的份额。为说服3个妹妹,李莹提出从自己的份额里拿出10万元给侄女。在她感召下,小妹决定拿出10万元,二姐和三姐分别承诺拿出5万元作为侄女的预留份额。

这一问题得到解决后,三姐妹以析产继承为由将李莹告上法庭,法院以调解的方式按她们的意见制作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持此调解书,李莹办理了遗产继承手续。

于旭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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