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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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食品”须明确标准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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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儿童食品”须明确标准加强监管

 

近年来,儿童酱油、儿童面条、儿童酸奶等打着“儿童专属”旗号的食品层出不穷,其价格往往比同类食品高出不少。事实上,对于3周岁以上的儿童,我国并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更没有明确的儿童食品定义。(5月31日《中国医药报》)

在食品领域方面的专家们看来,所谓的儿童食品,更多的只是商家的一种宣传和营销策略,市场上的儿童食品不但存在价格畸高、虚假宣传、配料不当等问题,而且个别企业还会为了增加口味、延长保质期而过多添加炼乳、砂糖、香精等,如果长期食用,势必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正常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儿童食品不但不适合儿童,甚至可能存在各种安全问题,原因在哪里?一是标准的缺失;二是监管的不力,同时二者还存在逻辑关系:因为标准缺失,所以监管难以进行。在我国现行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除3周岁以下婴幼儿配方食品、辅食外,尚无“儿童食品”的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这实际上已经意味着市场的大多数“儿童专用”食品,其实并没有商家宣传的那样对儿童有“特别”的好处。同时因为标准的缺失,又会导致安全问题的产生。

企业研发和生产“儿童食品”没有问题,但必须明确儿童食品的标准,加强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其不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在监管层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建立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监督促进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谨慎使用食品添加剂。在标准层面,应加强风险评估的科学支撑,制定儿童食品使用添加剂的种类和限量。而作为消费者,则不要盲信盲从。□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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