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有晚饭后到公园走路的习惯,只要天气好,都会到附近的一家市属公园健步走。多年来,笔者发现这里有一个不太好的现象,就是每当傍晚时分,总会有几拨人在公园湖面上钓鱼。他们一般大白天不敢钓鱼,只选择天快要擦黑时节,因为这时候大多数的公园巡查人员已经下班,是巡查力量比较薄弱的时段。此时,他们大大方方掏出钓具,拿出小马扎,和好鱼饵,打好窝子,甩出鱼线,静观鱼漂。三两好友,或喷云吐雾,或漫无边际地一通神聊,专等鱼儿上钩。天色暗下来后,鱼漂上的LED灯光发出醒目的光亮。此时的湖边,微风徐徐,波光粼粼,杨柳依依,花香四溢。钓鱼人双眼紧紧盯住鱼漂,沉浸在幸福的夜钓中。
据了解,这些垂钓者大部分是住在附近的退休老人,闲来无事,吃过晚饭后,携带钓具,来到公园钓鱼。一来是图公园里环境好,锻炼一下身体。二来是顺便过过钓鱼的瘾,增添点退休生活的乐趣。三来是和老朋友们聊聊天,切磋一下钓鱼的技艺。至于在公园钓鱼,是否属于违规行为,他们心知肚明。因为,就在他们身旁不远处就有禁止钓鱼的警示牌。
《北京市公园条例》第四十六条明文规定,禁止游人在非钓鱼区钓鱼。显然,这些在公园非钓鱼区的垂钓行为是一种违规行为。
那么,违规在公园垂钓会给公园造成什么后果呢?一是对水体损害。公园每年都会往湖中投放各种鱼苗,是用来净化水体,保持湖体生态平衡的。一旦钓鱼的人多了,鱼儿被钓走了,就会破坏湖体的生态平衡,使水体呈富营养化,水质下降。二是会对游人的安全产生不良影响。无论是垂钓者还是旁观者,站在岸边。一旦围观的人多了,特别是有儿童和老人在现场,稍不留神,就有落水的危险。三是对环境卫生产生影响。钓鱼者常把剩下的鱼饵、烟头等杂物扔在岸边,有时还会踩踏绿地,给植被和花花草草造成伤害。四是如果不及时制止,就有可能出现“破窗效应”,诱使人们仿效,越来越多的人跑到公园钓鱼,增加了执法难度。
钓鱼本是一项文明的体育活动,本应在允许钓鱼的场所进行。在公园非垂钓区垂钓理应受到制止。
文明是个人道德行为的体现,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创建和谐社会,文明游园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在此,我们呼吁:所有游园者应该加强法治观念,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公园的相关规定,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要爱护公园内的一草一木,恪守“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坚决不做不文明的事情。作为公园管理者也应恪尽职守,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不文明游园的行为。
□许庆惠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