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带着困扰来找咱们,哪有不竭尽全力的道理啊。”记者在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见到了仲裁员杜军,他一脸正气,作风严谨,在调解仲裁工作岗位已经干了14年。“这些年来,经我手调解仲裁的纠纷多达4000多件,先后接触劳资双方代表数万人。”在杜军看来,劳资双方只有在依法依规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了当好和谐劳动关系的中间人,他没有怠慢过任何一件纠纷和案件。
2004年,在部队工作和生活了24年的杜军转业到了地方,通过层层选拔进入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处,“从部队转业,意味着是转行和转型,我做好了面对全新领域的准备。”杜军说。为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他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的业务知识,吸取其他仲裁员的工作经验,结果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杜军就可以独立审案。
“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本着为劳动者主张正义的初衷,开展各项工作。”以往的经历让杜军深知,劳动者择业就业的不易,所以每每面对深处困境的劳动者,他总能最大限度地帮劳动者争取利益。
在杜军的印象里,对2015年某药品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大量裁员的劳动纠纷案件印象十分深刻。“案件比较典型,是群体性劳动纠纷”杜军回忆,当时有73名企业职工到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表达申请诉求,包括部分北京本地职工和劳动关系属地在上海、湖南等二十多个省市的职工。
“为了让这次群体性劳动纠纷案件得到最大限度平稳解决,我们接受了73名职工的仲裁申请,破例将外省市职工的劳动纠纷也一并进行调解。”杜军告诉记者,调解算得上是最快解决劳动纠纷的有效途径,让劳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绝对算得上是“大团圆”结局。
在本案中,双方均有调解意图,而杜军的工作量,也因此变得更加繁重。“逐一了解案情,逐一核算补偿金,甚至逐一对劳动者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整整忙了长达三个月时间。”杜军解释道,每个劳动者的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社平工资标准等参数不同,最终核算出来的补偿金也有所差异。
在反复沟通、核算的过程中,杜军都记不清花费了多少业余时间和精力。“最终,73名职工中的72人与企业调解成功,圆满解除劳动关系。”杜军说。调解成功后,该公司涉及在其他省市的仲裁案件,在处理过程中,也有了可以借鉴的经验,上海等地仲裁部门也参照北京市调解成果,进行了调解。最终该药品公司裁员事件,未造成更大的负面社会影响,职工权益也得到了很好的维护。
“每次看着劳动者们心满意足地离开,或者激动地说一句感谢,我都非常欣慰。”杜军告诉记者,他也遇到过不懂法、不讲理的职工,每当在仲裁环节,未能满足超出法律范畴的过份期望时,甚至会出现一些不理智和不文明的言行。对此,杜军建议,面对劳动纠纷,劳动者除了求助于相关法律部门外,更应该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信任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程度,尊重每一位司法人员的劳动成果。
随着工作的深入,在杜军心里那杆天平也愈加公正和公平。“事实上,不管是企业方还是劳动者,只有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杜军说,让人欣慰的是,很多企业在经历劳动纠纷后,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规范用工的重要性,不仅及时弥补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更主动修改和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预防劳动纠纷的产生。
□本报记者 王路曼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