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建好用好“劳动者诉求之家”
遏制羊绒造假要磨砺惩戒的利剑
“禁奥令” 没有“一刀切”
挂靠
控制情绪合理行事 当成个人素质标配
共享单车安全问题须引起更大关注
“网络虚拟财产” 要得到合法保护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4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遏制羊绒造假要磨砺惩戒的利剑

 

今年2月底至3月上旬,新京报记者在河北清河县东高庄村及周边多村调查发现,一些羊绒生产厂家存在“以次充好”、“虚标羊绒含量”等造假行为。在这些厂家手里,羊毛甚至兔毛、兔绒经过洗涤等工序后,摇身成为“纯羊绒”,所谓的羊绒含量标签更是“爱写多少写多少”,其恣肆妄为的造假恶行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4月9日《新京报》)

部分不良羊绒生产商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忽悠消费者,笔者以为,关键在于违法成本太低。众所周知,羊绒的生产和销售点多线长面广,且具有一定专业性,其“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造假行为很容易蒙混过关,监管部门难以对其造假行为予以精准监管。

遏制不良羊绒生产商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造假行为,就必须磨砺惩戒的重罚利剑。 监管部门应以积极的作为打好日常监管“持久战”,切实加大惩戒力度,让“以次充好”、“虚标羊绒含量”的不良羊绒生产商付出“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沉重违法代价。唯有如此,那些热衷于通过造假手段赚取消费者“黑心钱”的不良羊绒生产商,才有可能在得不偿失的高压威慑面前“夹起尾巴”,不越雷池半步。

当然,遏制不良羊绒生产商的造假恶行,消费者亦不能置身事外,还应强化“为权利而斗争”的维权意识,理直气壮地向造假者讨说法。一旦惩戒利剑的切肤之痛和消费者的主动维权形成良性互动,那么不良羊绒生产商造假的恶行必将无处遁形,进而销声匿迹。

□张智全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