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老太租住沙河居民洪某房屋多年,双方一直保持良好关系。程老太女儿焦某与她共同居住,照顾其生活起居。2009年3月的一天,程老太出门买饭,回家后躺在沙发上昏迷不醒,120急救车来到时程老太已经去世,由殡仪馆灵车将其遗体拉走。处理完母亲的后事,焦某就与房主洪某协商不再租住房屋。洪某认为,程老太在自己房子里去世,按民间习俗来说是很不吉利的。况且程老太去世那天,急救车及灵车先后到了现场,周围邻居也都看到了,以后这房子可能没人愿意租住,也不好卖,房子是肯定贬值了,要求焦某赔偿损失,不给退还租房押金。多次协商未果后,焦某到沙河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咨询,房东洪某要求赔偿是否合理?
法律解析:
房东洪某要求程老太女儿焦某赔偿损失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风俗,一般认为房东洪某提出房客程老太在租住的房子内去世,房子成为“凶房”,不论是出售还是出租都会贬值的意见也符合民间的风俗习惯,建议焦某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考虑,理性对待利益纷争,给予对方一定范围内的补偿。